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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4 13:00:0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分享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区政府接待工作中心、区地方志编纂室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参公人员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与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选调。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区府办公务员岗位

1.黄岩区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新录用公务员应在同一机关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2.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3.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2)区政府接待工作中心、区地方志编纂室参公人员岗位

1.黄岩区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应在同一机关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2.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3.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试用期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重大信访问题尚在查核的;

4.转任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5.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疑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转任的情形。

三、选调办法、程序

1.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调。经资格审查,选调计划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

3.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4.确定面试对象。选调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收到面试通知后5天内,提交所在单位同意选调的证明材料。逾期者视作自动放弃选调资格。缺额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所在单位同意选调的证明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6.考察。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

7.公示、选调。根据总成绩和考察结果等情况,提交区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确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选调手续。选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选调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8.监督方式。黄岩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联系人:周伟祥,联系电话:89197910。

四、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 3月24日—4月1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区行政大楼727室;

3.咨询电话: 84120201,617803,669111

4.报名办法: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资格审查时需本人在场,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2.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本公告所涉及的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及服务年限截止2023年3月24日。

4.未尽事宜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docx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 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