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Tags
网站首页 > 公务员 > 详情

四川内江市市中区委统战部面向全市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3 13:00:0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分享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统战部关于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拓宽选人视野,广纳优秀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统战部拟面向内江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名额

  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1名(详见附件1)。

二、考调对象

全市范围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职的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语言文字写作能力、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统筹谋划能力。

2.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

3.专业不限。

4.年龄40周岁及以下。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除外)。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3年3月27日)。工作经历、任职经历的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当月(2023年3 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任职试用期内的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程序

本次公开考调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顶岗试用、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发布在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江市人事考试网站()。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4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内江市市中区上南街132号,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统战部办公室(内江市市中区委大院内),联系电话:0832-2026084。

3.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资料: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鲜章)(附件2);③单位同意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统战部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由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统战部组织,笔试开考比例为5:1。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考调计划。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面试由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统战部组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选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业务能力、考调动机和岗位匹配程度等,满分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为考察对象;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由区委统战部组织,在内江市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考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区委统战部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七)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区委统战部顶岗试用1个月,主要考核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八)公示和转任

顶岗试用合格后,在区委统战部、调出单位分别对拟转任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照公务员转任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转任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转任,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转任。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举报。

2.本次公开考调由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3.本次考调工作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026084,13219422229

监督举报电话:0832-2179078(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监委驻市中区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1.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统战部职位表

附件2.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统战部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统战部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